票据的背书是指 持票人为了将票据的权利转让给他人,在票据背面或粘贴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通过背书,票据的所有权或权利可以从一个人转移到另一个人。背书可以是空白背书、特定背书或全称背书。空白背书是票据持有人在票据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而不指定受让人;特定背书是票据持有人将票据转让给指定的受让人;全称背书则是票据持有人将票据转让给任何持票人。
背书的种类包括:
背书人签章,但未填写被背书人名称。
背书人明确指定受让人。
背书人转让票据给任何持票人。
背书人以票据权利为被背书人设立质权。
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不能再次转让汇票权利。
背书的目的是为了让票据流通和转移,使得票据可以在多个持票人之间进行合法转让。背书的法律效力在于,票据一旦被背书转让,票据上的权利也随之转让给被背书人,被背书人有权行使票据上的所有权利,包括要求付款、转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