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起诉书一般在 立案后五日送达,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
具体而言,人民法院在立案后,将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这一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此外,如果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无论检察院是否派员出庭,都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全部案卷和证据材料,并且法院应在开庭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因此,刑事起诉书的送达时间一般是在立案后五日内,确保被告人有充分的时间准备辩护,保障司法程序的公正和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