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的追诉时效问题,可以总结如下:
加班费可以追溯一年。这意味着劳动者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
如果劳动者在离职后申请仲裁,则受仲裁时效限制,即时效为一年。
对于已经经过劳动仲裁的加班费,劳动者在法院起诉时,可以追讨两年前的加班费。
但有时法院可能不按民诉的时效,而按劳动争议的时效,按照连续侵权,可以追讨到入职之日。
劳动者在追讨加班费时,必须收集相关证据,如单位关于加班的规章制度、加班通知、考勤记录、工作牌、工资条、劳动合同以及共同加班的同事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其权利被侵害。
建议
劳动者在发现加班工资未支付时,应尽快采取行动,收集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在时效期内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现加班工资未支付,可以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尽快提起劳动仲裁。
如果劳动者已经离职,应在离职后一年内提起劳动仲裁,否则可能因超过时效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